
防控金融风险 深化金融改革
7月14日至1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习近平指出,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以下重要原则:第一,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第二,优化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要坚持质量优先,引导金融业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融资便利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风险可控。第三,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要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功能监管,更加重视行为监管。第四,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和改善政府宏观调控,健全市场规则,强化纪律性。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实体金融和实体经济从来都是共生共荣的关系,实体经济根深蒂固,金融才能枝繁叶茂;金融与实体经济循环通畅,实体经济才会活力四射。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经济活。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金融的本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稳步提升。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新形势下,我国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是需求结构升级,但供给体系没跟上,供需出现结构性失衡,导致实体经济循环不畅。金融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必须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为抓手,连接供求、组织资源,在修复国内经济失衡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立业之本。在刚刚闭幕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入分析我国金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的一项主要任务,就是要让金融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把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金融业要转变方式、优化结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上规模、拼数量的外延式扩张老路已走到尽头,金融业要树立质量优先、效率至上的理念,转向内涵式发展,在供给侧更加注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创造价值,靠竞争力吃饭。要下决心优化融资结构体系,打造能满足实体经济需求的金融链。直接融资要补短板,把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放在突出位置,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尽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多层次市场体系;间接融资要调结构,加快完成国有大银行战略转型,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完善中长期融资制度,满足准公益性产品和基础设施融资需求。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金融业要聚焦主业、强化服务。金融是现代服务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聚焦主业是金融业安身立命之本,强化服务是金融业发展壮大之道。各类金融机构应当加快转变经营模式,做优主业,做精专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价值和利润。要继续降低金融机构收费标准,坚决治理“不服务、只收费”现象,清理规范中间环节,缩短资金链条,避免以“通道”“名股实债”等方式变相抬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努力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金融业要审慎创新、稳健发展。创新是推促金融业前行的动力,但创新必须依法合规,不能打着创新的名义,盲目铺摊子,大搞资金体内循环和脱实向虚,更不能搞金融诈骗。要扎根于为实体经济服务,围绕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需求进行金融创新。国际金融危机的一大教训,就是如果金融机构处于病态,很难为实体经济服好务。要促进金融机构规范运营,保障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自身健康,解决好金融机构在内控管理、资产质量、服务水平、竞争能力等方面不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问题,真正以源头活水浇灌实体经济茁壮成长。
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
日前,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其中,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成为当前乃至未来一段时间我国金融工作的一个重点。
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新问题
金融创新给金融监管带来更高要求。当前,在分业监管体制下,监管部门通常奉行“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这有一定道理,但也存在弊端。例如,监管割据有所强化,监管盲区阶段性特征显现。一方面,监管机构欠缺主动监管结构复杂、责任重大的新兴业务的意愿。另一方面,对跨市场创新业务及综合经营金融机构,不同监管部门如何分工配合、如何避免盲区,存在较大困难。
分业监管条件下,监管效果易打折扣。在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和日益融合的背景下,分割状态较为清晰的多头监管容易引发监管套利,导致风险隐匿或放大。受监管理念和行业发展特征差异影响,不同行业的监管机构在资本约束、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标准宽严不完全一致。而在特定的监管压力下,金融机构可以将业务通过多重渠道转移至其他监管要求较低的市场。其造成的弊端是业务规模、风险暴露并未实质性缩小,却导致业务链条拉长、风险更加隐匿。
货币当局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不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骨干金融机构对于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至关重要。宏观审慎政策的落实,离不开对骨干金融机构的监管。但在现行体制下,货币当局基本不具有相应的监管职能。这一分离状态导致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之间缺乏统筹协调管理的抓手,而且加大了货币当局从其他分业监管机构获取核心监管数据的难度。货币当局难以全面、及时和准确地掌握微观金融机构的风险情况,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客观上就会大打折扣。
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
那么,如何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呢?具体来看,应当处理好三对关系:
一是处理好货币当局和宏微观审慎政策之间的关系。
货币当局承担宏微观审慎政策和监管职能具有一定优势。宏观审慎政策旨在防范系统性风险,既通过逆周期监管平滑金融业的周期性波动,又通过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和资本要求等监管,以避免风险跨市场传染。微观审慎监管主要在于监督单个金融机构行为稳健、合规经营。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互为补充,统筹构建审慎监管体系,才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一般认为,货币当局具备监测宏观经济运行的优势,可以更为精准地实施货币政策调节,避免应对危机时多部门协调困难。例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美英两国均将大部分宏微观审慎政策和监管职责赋予央行,将其打造成“超级监管者”。
但需要注意的是,货币当局同时肩负货币政策职能和审慎监管职能也可能产生新的问题。比如,逆周期的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微观审慎监管目标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冲突。同时,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微观审慎监管需要的专业能力也并不一致。前两者需要经济学家对经济运行及风险的前瞻性、整体性判断,后者则需要监管者对微观个体风险进行精准判断,行业经验至关重要。从国际经验来看,日本、澳大利亚的央行并未承担过多的审慎监管职责,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表现相对较好。这似从一个侧面说明,大幅加强央行的审慎监管职责并非最优选择。
总体来看,将宏观审慎政策及与金融稳定密切相关的部分微观审慎监管职能赋予货币当局,其中包括骨干金融机构的相关监管职能,同时加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微观审慎监管之间的协调,统筹金融信息和标准等基础设施,应该可以较好地平衡货币当局承担宏微观审慎政策和监管的利弊得失。
二是处理好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推动行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加快构建有效的行为监管架构。
行为监管主要是指为保护金融消费者、促进有效竞争、确保市场诚信等目的,对金融机构市场行为提出规范性要求和监督管理。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推动行业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例如,2007年次贷危机前,美国金融机构向较低收入和信用的客户放宽条件提供房贷,事实上是对其他客户的不公平。若当时行为监管机构提前介入,风险不至于发展到失控地步。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道德风险问题,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行为监管的滞后。在这方面,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经验,加快构建统筹协调的行为监管框架。
三是处理好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长短期关系,稳步构建并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应稳步有序、渐进实施。监管框架调整牵涉一系列较为敏感的问题,如果过渡期间处置不当,可能会造成新的责任空白,不利于金融稳定。当务之急是,健全和完善具有权威性的统筹协调监管机制;进一步厘清和明确各监管机构职能,逐步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持续加强行为监管;对涉及金融业战略规划、宏微观审慎政策和监管、金融监管协调、创新产品和业态监管以及系统性金融风险管控等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分析与协同决策,并督导各监管机构开展工作。
应当看到,加强监管统筹协调的内涵不仅局限于监管机构之间的横向协作,还包括中央与地方监管的上下联动。从长期来看,应顺应金融跨业跨市场的趋势,稳步构建宏微观审慎政策和审慎监管为一体的统一监管体制。
维护金融安全要攻守兼备
防控金融风险既要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也必须立足国情,从实际出发,攻守兼备维护金融安全。
双手发力 坚持“守”住底线
防范金融风险,首先要坚持“守”。守住底线,才有底气。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是金融体系功能正常发挥的基础,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在这一过程中,要从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两方面的体制机制入手,双手发力,
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切实承担起风险管理责任。“打铁还需自身硬”,金融机构做好自身的事情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要切实承担起风险管理责任,首先,金融机构必须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要从源头上入手,对股东准入、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其次,还要加快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的转变。针对目前小微、三农等薄弱领域仍有很多金融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的问题,金融机构应把用来加杠杆、做通道、避监管的心思,多花在通过产品和技术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普通百姓上。
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为金融发展保驾护航。一要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一监管标准,形成金融发展和监管强大合力,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二要加强资本市场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及早发现风险及早处置风险,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确保金融市场稳定;三要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让风险防控做到耳聪目明;四要完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
深化改革 勇于“攻”坚克难
防范金融风险,也要勇于“攻”。防范化解风险的根本途径是积极主动地推进改革。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同时,要加快金融领域尤其是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有效破除风险和困难背后的体制根源,通过金融改革创造一个稳定、安全的金融环境。
实现金融稳定根本上还要靠发展改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攻坚克难的姿态,靠改革推动风险防范。既要完善金融体系,推进金融业公司治理改革,强化审慎合规经营理念,还要推动金融机构切实承担起风险管理责任,完善市场规则,健全市场化、法治化违约处置机制;既要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建设公开透明的金融市场,还要积极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加强信贷政策指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资金支持;既要凝聚改革共识,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还要推动发行定价市场化改革。总之,只有勇于出拳,以深化改革推动金融稳定工作,才能扎扎实实把金融工作做好。
(综合《人民日报》相关文章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