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理财品信誉“触礁”
人们已经养成了信任银行的习惯,往往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也像对待存款一样不多加考虑。而理财产品巨亏事件层出不穷,则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近日华夏银行因为一款理财产品无法兑付而备受质疑,使理财产品的信誉风险面临触礁窘境。
千万本金到期无法兑付
因购买由北京通商国银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通商国银”)发行的名为“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的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兑付,2012年11月30日,数十名投资者聚集在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门前进行声讨。
在这款产品计划中,通商国银作为普通合伙人投资1000万,同时向有限合伙人募集4000万,用于投资河南省商丘市永恒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该投资计划宣称具有11%-13%的预期收益率,自然人投资人认购金额门槛为50万元,均由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目前虽已到期,但投资人称典当行无法兑付。
而这有可能仅仅是一个开始。在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间,通商国银共发行了四期股权投资计划,除了2012年11月25日到期的“中鼎财富一号”出现无法偿付的情况,接下来的“中鼎财富二号”、“中鼎财富通航”、“中鼎迅捷”也分别于2012年12月21日、2013年1月10日和3月2日到期。据中金公司分析,这三个项目前景也并不乐观。
华夏银行事后做出正式回应,在其总行声明中表示,中鼎相关产品既非华夏银行发行,也非华夏银行代理销售,华夏银行亦从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协议,皆因银行前员工违规,私下参与推介该“入伙计划”。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上述事件立案侦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通商国银涉嫌非法集资。
华夏银行表示将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协助资金追偿。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郑超表示:“华夏银行会承担应有的责任,但是需按一定法律程序进行。”
信誉风险面临触礁窘境
追责不可避免也无可厚非,然而既定事实已经造成,其影响也在扩散。
尽管华夏银行总行回应称,此次事件中涉及的产品并非华夏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或正式代销的信托产品,但是中银国际研究报告认为,虽然这在契约上符合事实,但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在此次事件中亦难辞其咎。
“此次事件并非单纯的员工个人行为,至少在嘉定支行这个层面上,代销‘中鼎’产品可能是得到默许的,华夏银行在此次事件中暴露出内部管理和监管不善的疏漏,”中银国际证券研究员孙鹏认为银行需要承担一定的损失及社会责任,华夏银行全额赔偿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如果华夏银行全额承担四期产品的本金投资,相当于该行2012年全年净利润的1.3%-1.5%”。
中金公司分析师罗景也认为,若华夏银行的声明属实,则银行更多承担内部管理不严的责任,无兑付义务,“即使确为银行代销,按照投资合同约定,该产品不承诺保本和收益,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然而,在维稳环境和过往案例刚性兑付的背景下,不排除华夏银行兜底的可能。如果最终华夏银行不兜底,可能会影响银行声誉以及理财产品短期内的销售。
此次华夏银行的事件对行业而言有标志性的意义,解决方案牵动着业内外的神经。罗景称如果监管机构要求华夏银行兜底将后患无穷,“在产品并非银行发行、渠道并非银行代销、高收益(11-13%)非保本条款、50万认购门槛等情况下,若仍然需要银行兜底,则强化了社会对银行兜底的预期,将扭曲风险定价体系”。
罗景表示,监管机构应当借此标志性事件,拒绝由银行兜底,转而通过市场化方式来解决,“监管机构必须要使信托产品和企业债出现违约事件,从长远来看,拒绝兜底有助于唤醒信用风险意识,改善金融产品风险收益不对等的现状”。
而针对公众对银行理财与信托产品风险的担忧,孙鹏表示,不能以此说明理财或信托行业风险已到爆发期。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收益率集中在4%-5%之间,相对于信托产品8%-13%的收益率,风险依然相对较低。“如果信托公司和商业银行在抵押品和杠杆率方面,能够严格加以控制,相比于违约风险,未来更多的将是流动性风险。”
“非保本”不等于高风险
从不断发生的理财产品巨亏事件中,可以看出涉及银行多为城商行、小型股份制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相对而言,国有银行和大型股份制银行从风险控制、项目来源、资金实力等等方面都具有中小银行不可比拟的优势。
“2009年银信合作、票据合作非常火热,此后票据叫停,因一些政策限制银信合作数量也出现大幅下调,近期有回暖的趋势。”银河证券分析师牛静对《经济》记者表示,信托风险的暴露加大了理财产品的风险。
而信息披露不完全也使投资者的理财收益更为不确定,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往往无从知晓。监管层没有勒令资金投向要划分清楚,而银行业界出于技术和商业竞争的考虑,绝大部分资金的投向都不会披露,即使披露也往往一带而过。
尽管银行理财存在诸多风险,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银行的信用和风控力度是金融机构中把关最好的一类,“信托、包括其他的融资方式,比如说券商资管通道开通之后,是否真的比银行理财这种方式更安全?也不尽然。尽管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池的运作确实存在一些风险,但理财产品的风险短期内并不会爆发。”与此同时,牛静分析称如果这样的运作模式一直持续,在远期是否有一定的问题也不置可否。
理财产品巨亏,人们对“非保本”这个字眼更为敏感。专家建议投资者对此要保持理性的态度。考量其是否具有高风险要针对不同银行的风格做判断。
“例如工商银行大量发行一些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但是并不能直接与高风险画等号。之所以设计成非保本浮动收益,主要涉及银行存贷比,并非从大众意义上的风险角度去考虑,所以尽管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大部分产品都能达到预期。”牛静表示,相对而言一些城商行、中小银行、外资银行确实存在风险暴露的可能,面对这些产品中的“非保本浮动”就需要从风险的角度去考量。
然而事无绝对,像工行这类的大行既往在理财产品上的信誉较好,也不代表以后绝对不会出现问题。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如果追求安全,尽量选择保本型产品,看清产品说明,仔细辨别保本和收益的概念,综合考量自己的风险偏好。对于火腿一类的另类理财产品,可能涉及到概念炒作,普通投资者最好不要轻易尝试,有高风险偏好者例外。